首先要忘我,忘了設計這回事,
做設計就是做興趣,必須玩靈魂。
你必須在察言觀色和“讀心術”上有很好的天資。
你必須對“說話”感興趣。說得漂亮(不是寫字)、吸引人。
從行多年你必須讀過這么幾本書:《定位》(里斯+特勞特)、《市場營銷》(科特勒)、《如何做廣告》(奧格威)、《公關第一廣告第二》(里斯,又是他)、《整合行銷傳播》(舒爾茨)。
如果沒有讀過,如果你不被這個行業里最牛的思想激勵幾把,你離真正愛上這個行當遙遙無期??!誠如一個從未嘗過高潮滋味的人,因為倍感無聊,遠離了性生活。
如果你沒有閱讀習慣(過了16歲就很難養成)、沒有一定的閱讀量,我在講解如何利用“心智資源”去做“定位技術”時,你就走神了。
學會這門技術,除了天生機靈勁兒,還需要對消費者心理機制的剖析,探討如何“靈魂深處鬧革命”,這總歸是需要理性思維和抽象思維的。畢竟,人是“觀念的動物”。
假如你對“人”比對“設計”這門職業有興趣。
假如你對“人的觀念”如何對“人的行為”施加了“怎樣的影響”有興趣。
對你來說,掌握“設計”技術就是一件相對容易的事。你也絕不會提出“設計怎樣做才能好”這樣的問題了。